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3-17
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3-16
一是继续推进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体系建设行动”,防范和惩治干预环境监测活动,严肃查处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二是继续推进“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动”。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3-13
实施行政处罚的差异化,对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12
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规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12
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3-12
(三)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组织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来源:法制网2020-03-12
但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等问题,曹立平表示,生态环保部门仍将从严查处,对其中构成犯罪的将联合司法部门一起惩处。
来源:中国网2020-03-12
同时,坚持“有减有加”,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对那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偷排偷放,或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这些恶劣行为,将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司法部门一起进行处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11
来源:中新网2020-03-11
同时,坚持“有减有加”,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对那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偷排偷放,或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这些恶劣行为,将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司法部门一起进行处理。谢谢。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3-10
“主管部门”是指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弄虚作假”判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10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09
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中新网2020-03-09
同时,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民众健康、民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09
严格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以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3-09
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畅通帮扶渠道。
来源:中新社2020-03-08
生态环境部强调,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民众健康、民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05
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05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3-04
六、人为干扰行为的判定(一)人为干扰行为系指干扰破坏省控站室外监控视频系统、影响采样或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的行为。(二)人为干扰行为的判定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