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5-01-13
大部分非优质企业将被市场淘汰,促使分布式光伏行业进入相对健康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这也将刺激企业加大在光伏技术研发、储能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分布式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同时催生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经营主体整合分布式光伏资源
来源:电联新媒2025-01-10
为此,国家能源局基于我国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和需要,于2024年5月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用以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传统电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构架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2025-01-09
该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1-09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01-08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牧场、家庭牧场、营销经纪人等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2025-01-08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应当持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调节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1-06
电网:一方面强化电网与电源尤其是新能源,在规划、建设和运行等方面的协同,另一方面强调公共电网和智能微电网的有机协调,支持以智能微电网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聚合分布式发用电资源,在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保障绿色用能需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1-03
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5-01-03
优化基层生产组织,加强原集体企业安全管理,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有序合规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深化应急体系建设。六要保持高度警醒,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迎峰度冬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1-02
我们聚焦当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主力军,统筹推动特高压和各级电网发展,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全力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服务新能源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绿电、绿证交易均创历史新高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1-02
在《规则》中,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明确了其权利与义务、注册基本条件、交易方式(见表1)等。(三)优化机制,提高运营效率。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1-02
要点3: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增加新型储能(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作为市场成员参与交易的基本条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助力四川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12-31
指导意见提出,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同时要便利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市场注册手续,鼓励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及其被聚合资源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来源: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4-12-30
提供调频服务的市场主体为陕西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调管的公网火电机组以及经市场准入的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电力调频辅助服务是指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自动响应区域控制偏差(ace),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有功功率,满足ace控制要求的服务。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12-30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义内涵和准入条件,提出了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2024-12-30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电联新媒2024-12-27
《意见》提出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若干应用场景,并提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可对新型经营主体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对电网企业提出接入服务要求,从建设程序方面支持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4-12-27
史新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史新红在《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探讨》报告中指出,在我国双碳目标下,电力系统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给当前的市场机制也带来一定影响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4-12-27
(四)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储能企业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可分别按照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身份参与交易。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12-25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规则》要求,电力市场注册应遵循规范入市、公开透明、全国统一、信息共享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