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6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04-16
5、建立vocs自行监测制度,根据规定的频次要求(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开展vocs排放情况的自行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0
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9
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应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执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9
对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意见,作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4项目批复后,环评审批机构应同步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重金属排放量情况移交总量管理机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8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类,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但是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除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7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3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证后管理,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全部进行现场检查,对不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31
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清理核发,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30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0-03-29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28.企业如何进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或已登记的注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27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暂不予通过。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3-27
第十四条【年度报告】排污单位应编制年度自行监测情况报告,将其纳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一并报送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暂未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或核发单位为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自行监测情况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27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3-27
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法、水法、土壤法等法律都对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03-26
因为普查数据是到2017年底,加上这两年新增的排污单位,初步估算全省污染源总量约有70万家,要完成整个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任务非常繁重。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26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4.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3-23
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