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2-2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闽价商〔2012〕282号)以及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共同确认的垃圾台账等相关材料,我委核定了2021年9—12月(按抄表周期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2-02-21
(六)若电力用户不具备远程采集能力或未采取抄表结算后付费模式,可通过用电地址对应的国家电网供电营业厅预约办理计量装置更换、采集信号调试等工作。...合同)、市场化用户电费结算补充协议;(二)北京地区执行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内执行一般工商业或大工业电价的计量点均应全量参与交易;(三)须为具备远程采集能力的抄表结算后付费用户
来源:河南省太康县电业局2022-02-21
用电缴费、应急抢修、重要保电”四周到服务;全面落实“三零”、“三省”服务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实现16项简单办电业务线上“一次都不跑”,8项较复杂业务临柜“最多跑一次”;开展城区低压网格化综合服务,推进抄表收费
来源: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22-02-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调整抄表结算周期的告知书。自2022年2月28日起,用电抄表例日调整为每月1日,每月1-6日为月度电费账单出账期。详情如下: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2-18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2-18
四、政策执行时间不足一个抄表周期的,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天数确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11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2-15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2-02-11
四、转供电主体收费规范和信息公开(一)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抄表计费周期应与电网企业对其抄表计费周期保持一致,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一致的,应与终端用户协商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快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建设及验收工作,减少转供电存量,控制转供电增量,为抄表到户创造条件。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2-11
此前,国网青海电力大客户通常有多个抄表例日,现在抄表例日统一后电费计算将更加准确。该公司为此项工作完成了178.38万户抄表例日变更告知。实现同步结算也有利于提升该公司精益化管理水平。
来源: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2-02-10
按自然月进行电费结算,实现电费抄表结算周期与客户生产、生活周期同步。抄表日期将调整为月末最后一日24时,原两月抄表结算将变更为每月抄表结算。详情如下: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1-30
第四十八条【抄表计量】供电企业对用户实行抄表收费,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结算收费依据。供电企业可以运用网络通信等技术手段,实行远程抄表、计费。
来源:浙江发改委2022-01-28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28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1-28
来源:福州市发改委2022-01-28
第七条自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调价实施之日起,城镇燃气企业第一次居民用户抄表按调整前的终端销售价格结算,第二次居民用户抄表按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结算。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2-01-14
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和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实施补贴,市级财政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0.4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2
七、计量与结算(一)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抄表起始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0时至该月最后一日24时,并按分时段计量和抄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2
来源:工信部2022-01-11
面向智能家居、智能抄表、零售服务、智能安防、智能穿戴设备等典型场景应用,在物联网终端设备及固件安全威胁监测、固移融合物联网安全接入、异构物联网端到端安全防护、物联网平台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