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06-20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20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17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以工业企业碳减排为主要绩效指标,面向制造业重点行业领域,创建若干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6-19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6月19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申报重点领域。申报企业须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
来源:财政部2023-06-19
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6-16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工信厅、财政厅,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对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
来源:工信部2023-06-16
详情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06-14
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能源局、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14
经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审核,现将第四批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塔什店分公司等5家公司,最多停窑62天。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6-13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3-06-13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内蒙古工信厅发布关于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企业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355号)、《
来源:包头市工信局2023-06-13
促进汽车产业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确保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任务,落实“十四五”自治区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目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工信厅日前发布关于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6-12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6-12
来源: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6-07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行业领域计量服务。
来源:工信部2023-06-07
全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06-05
2021-2023年)》,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创新能力和赋能水平,更好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02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06-01
详情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5-3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夏工信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