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14
第二十六条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和第三方机构应当保守在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第四章处置措施第二十七条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依据监察情况编制工业节能监察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工业节能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被监察单位商业秘密;(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三)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时向被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3
第十八条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抽查监管,不得妨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保守在执法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08-30
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决定、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贯、指导培训等后续保障工作,切实将《方案》全面落实到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能源局切实加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8-20
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21-08-20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1-08-18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6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有关要求,主动公开在污染源环境监管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6
第十二条(告知承诺书的公开)生态环境部门作出告知承诺决定后,应当在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或指定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全文,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8-06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4
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相关职能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非现场检查。第九条【生态环境审计制度】本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实施非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按照检查人员指引开展相关资料、现场情况的展示。检查人员可采用拍照或视频录制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可作为原始凭证。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08-04
构建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8-03
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07-23
环交中心和联交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有关商业秘密或者有构成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交易监管规定行为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7-23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22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07-16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7-08
有关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