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2-12-23
省内用能企业可以根据新能源发电曲线,结合本企业用电特性,最大限度申报新能源合同电量,有效提升了省内新能源成交电量,提升用电企业效能。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12-22
各地应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偏差结算机制,引导市场主体按照合同电量安排发用电计划。偏差结算价格机制及偏差资金的分配方式应在市场规则中予以明确并提前向市场主体发布。...完善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适应的中长期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合同电量、曲线的灵活调节需求,鼓励新能源高占比地区探索丰富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品种,不断完善新能源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丰富市场主体调整合同偏差手段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2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12-22
文件指出,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与电网安全,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的压舱石作用,电网企业年度代理购电量不低于2022年代理购电量80%,30万千瓦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年度双边合同电量不低于2022年全省市场化合同利用小时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12-22
年度合同分月电量无法通过安全校核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年度合同分月电量再次调整; 每月可以对后续月份的分月电量及曲线进行调整,年度合同电量应当保持不变。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12-21
月度市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包括发电合同、用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采用双边协商方式,按月组织,交易价格为代发、代用绝对价格,标的物为当月月度合同电量(不含标的为周的交易)。...月度代购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仅开展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采用双边协商方式,按月组织,交易价格为代发绝对价格,标的物为当月月度代购合同电量(含电网企业年度代理购电交易分月计划电量)。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2-12-20
3.合同电量分解2023年1月10日9:00-16:00,各售电公司登陆湖南电力交易平台,将成交的绿电合同电量按用电户号分配至代理的绿色电力用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12-2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12-19
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按照实际用电量、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三者最小值作为绿色电力结算电量,并以此为依据划转绿证。...2.零售用户、售电公司每月可协商调整零售合同电量、结算关键参数。七、相关工作要求(一)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售电公司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加交易。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2-12-19
11月,湖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量90.61亿千瓦时,电费45.61亿元;售电公司结算合同电量61.54亿千瓦时,交易盈利0.13亿元。...1-11月,发电企业累计结算上网电量1148.64亿千瓦时,电费535.26亿元;售电公司累计结算合同电量665.56亿千瓦时,交易盈利1.70亿元。
来源:享能汇2022-12-16
购电侧交易电量包含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电量(见文末图)、跨省区交易电量。“这两天的年度双边价格,四大基本顶格卖,个别小电厂有低的。”场内人士告知。
来源:广西工信厅2022-12-15
来源:浙江能监办2022-12-14
每月组织各类交易近30场,市场主体可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达成交易,通过年度合同分月计划调整、合同转让等方式灵活调整合同电量。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2022-12-14
来源:享能汇2022-12-12
3.2023年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电量分月占比为预测值,仅用于年度交易可申报电量额度计算,实际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电量以每月交易公告为准。...享能汇转制如下:2.2023年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电量分月占比——为预测值,仅用于年度交易可申报电量额度计算,实际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电量以每月交易公告为准。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8
(一)当批发市场用户尖峰、高峰、低谷时段实际用电量超过月度合同电量时,按照偏差比例分别处理如下:1.尖峰、高峰、低谷时段实际用电量在对应时段月度合同电量100%至105%之间时,不进行偏差考核;2.尖峰
原则上直接参与现货市场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应在现货市场启动前调整交易合同条款、确定电力曲线等要素;若未约定电力曲线,则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历史统调负荷曲线将合同电量分解至每个最小结算时段形成电力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