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9-07
通过有偿使用或者交易方式取得排污指标的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或者交易价款。...;(三)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改变等原因致使污染物排放种类发生变化、浓度或总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其他应当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形。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7
认真落实《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6-09
逾期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5月20日...要加大排污许可证政策宣传力度,并通过发布公告或文件等形式,要求符合申领条件的排污单位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2015年7月1日前要为持旧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全部换发为新式排污许可证,2015年12月31日前现有排污单位全部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12-22
按环保部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运营单位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七大类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19
同时,在排污许可证审批上,要积极为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新华网2014-12-18
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来源:法制日报2014-12-01
办法说,对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不但要收回排污许可证,而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延伸阅读: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环保部表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期满后,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延续或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是,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的等情形许可证不能延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01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排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延续或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三)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改变等原因致使污染物排放种类发生变化、浓度或总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其他应当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形。
来源:遂宁日报2014-11-04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国省制定的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企业,需在2014年底向环境保护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未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放污染物。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来源:南报网2014-10-24
《实施方案》规定,会产生废气、废水排放的企业核定完排污总量后要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上限定了企业的排放总量,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能排污,排污超过许可证核定总量要被处罚。...实行排污交易,企业排污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据介绍,目前我市废气、废水企业也是按照申领排污许可证才可进行排污,全市持排污证的企业有2000多家,实行排污权交易后,这些企业的排污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
来源:河源日报2014-09-30
各县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由各县环保局审批核发。...河源市环保局取消排污许可证年审制度,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需每年办理许可证年度审查,但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到环保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来源:晋江新闻网2014-09-28
同时,请已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的养殖企业业主抓紧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和 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临海新闻网2014-07-17
目前主动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均为重污染企业,因工商执照年审、外商验厂、银行贷款等环节需要才申领、年审排污许可证,其它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积极性不高。法律法规的刚性不够。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14-02-20
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2014 年底前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
来源:中国泰山信息网2014-01-08
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2014年底前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作为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青岛政务网2013-07-25
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在2014年底前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放污染物。3.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2-12-11
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2014 年底前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