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E20水网固废网2020-09-05
在严格的监管趋势下,尤其是自 2016 年以来,城镇污水处理厂逐渐成为严重超标企业的“主力”,经查询威科案例数据库,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行政处罚案例中,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例占比高达 73%,原本应成为水污染防治最后一道防线的污水处理厂反成排污大户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0-08-19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污水处理行业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点关注对象,所面临的环境监管要求并不会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放松。在此特殊时期下,企业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2020-08-16
“相较于2018年度,我们发现上市公司发生的环境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都有明显的增加。已发现的所有环境行政处罚中,有2655条处罚未披露,223条处罚已披露,未披露率达92%。”...根据《报告》,2019年度,共发现2878条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累计罚金近5亿元,其中单次处罚金额最高达1.7亿元,单次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较为严重的环境行政处罚有1001条。
来源:海美侬环评2020-08-14
1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20〕33号)摘要:《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环境保护》2020-08-10
在执法过程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来源:盛大环境2020-08-10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8号)第三十七条“现场监测数据可为证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0-08-07
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什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适用范围是哪些?《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三、《基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7
附件:1.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文2.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6月9日附件:20200604 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0-08-06
《环境行政处罚十段诀》该书共分十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选择适用法律”,专门针对法律如何选择适用问题做了专章的规定。...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5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东莞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本规定的附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环境行政执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为规范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我局起草了《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0
政策法规处2020年6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政策解读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什么?...四、主要修改意见(一)《裁量规定》第一条建议修改为“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情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来源:中吕能源法律服务圈2020-07-29
争议环评文件提出或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非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是否能够作为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环境行政处罚的依据,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一些环保部门认为环评文件提出或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非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也有些环保部门对上述观点存疑。 针对该问题,笔者进行如下分析:01如何处罚?
来源:贵州生态环境厅2020-07-24
(二)调查取证1.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可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一般案件进行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对重大案件应当成立两人以上的调查组。
来源:环保圈2020-07-23
7月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企业“8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张忠莲表示,这体现了“当宽则宽”的原则,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7-17
参考文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8号) 《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办51号) 《环境监察办法》(部令第21号)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6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修订完善《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在长三角区域和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5
三、关于新旧裁量基准的衔接适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鲁司〔2020〕35号)明确了8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