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27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与修复或治理与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2022年5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更新河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公告及移出清单公告,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