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1-06
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披露信息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其列入电力市场信用重点关注名单或者黑名单。拒不整改的,将注销其市场注册,强制退出江苏电力市场。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11-06
经解释仍有异议时,可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反映。第三十八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场成员披露信息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1-02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电力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电费结算及偏差考核执行情况实施监管。...售电公司提交的履约保函额度超过其售电量对应额度,经售电公司申请并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同意后,交易机构可动用其履约保函抵充偏差调整费用,但剩余保函额度不得低于其售电量对应额度。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11-02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18-11-01
第八条 对于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交易中心对提交的发电企业注册材料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准入条件进行评估
来源:南方能监局2018-10-30
调研组还与江苏能源监管办围绕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市场监管、需求侧响应等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双方表示进一步加强在电力市场监管方面经验交流与合作。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18-10-22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江苏电力市场准入用户名单第十次更新的公告》,根据用户准入条件以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售电公司绑定电力用户工作调整的通知》(苏电交易15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能源监管办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10-08
各售电企业对照监管内容进行自查,形成报告报送至江苏能源监管办。2.现场检查阶段(11月10日前)。...有关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子版即可,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各一份)。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09-30
售电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时,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者黑名单:1.未取得许可从事相关业务、涂改许可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未按要求及时变更注册信息和用户登记信息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9-3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id:bjx-psd 作者:rosa)9月1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了一则关于《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是全国首份关于增量配电网的供电服务规范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09-29
9月26日,江苏省能源监管办召开《江苏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监管》课题启动会,江苏能源监管办宋宏坤副专员、相关专家、市场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江苏能源监管办宋宏坤副专员高度肯定开展此项课题研究的意义,并对课题总体研究框架表示赞同,对下一步课题开展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担任课题研究的两个单位要统一思想,根据各自特长做好工作分工,建立多种联系渠道,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9-26
2018年6月2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三家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配电企业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其中包含江苏首家非电网企业参股的配电公司。注:目前第三批公布的增量配电试点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公布。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09-20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江苏能源监管办举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2018-09-05
现将2018年8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2018年8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464件,环比减少3.33%,
来源:CSPFOCUS2018-08-23
目前,各地对十三五规划的监管及评估工作已经启动,江苏能源监管办、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等均已开展调研,为规划目标的最终调整提供决策参考。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08-23
联系人:谢振凡 025-83115281江苏能源监管办2018年8月22日...详情如下:江苏能源监管办2018年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公告2018年6月26日, 我办在门户网站就本年度课题研究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办单位。截止7月20日,我办共收到2份有效课题研究申请材料。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8-08-22
根据《意见》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同时,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职责分工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监管,评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效果,为相关电源项目建设核准、配套优惠政策制定以及计划电量安排等提供依据。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18-08-22
根据《意见》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同时,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职责分工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监管,评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效果,为相关电源项目建设核准、配套优惠政策制定以及计划电量安排等提供依据。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08-22
目前,各地对十三五规划的监管及评估工作已经启动, 江苏能源监管办、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等均已开展调研,为规划目标的最终调整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