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3
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轮自行监测;2021年新增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23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2
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3.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1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省市两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加快推进氰化尾渣等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清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0
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四)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浙里无废”数字化改革试点,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开展“无废亚运”建设,提炼制定“无废细胞”标准化创建体系,打造更多示范点。
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2-06-17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他有关危险废物的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治理范围。三、进度安排本次风险排查集中治理工作从2022年5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具体划分四个阶段。...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应急管理局要互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等信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推动危化品相关单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16
3.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5
督促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相关环境要求。探索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推动重点监管单位将防治地下水污染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6-15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深化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动实施隐患问题整改,监督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4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12
第四十条【重点监管单位义务】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情况,每年定期公布本单位年度环境报告;(二)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11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按年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帐,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义务。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名录管理,严格用地准入。3.着力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攻坚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06-09
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9
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及调查;依法开展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监测,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排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09
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督促未完成隐患整改企业加快完成隐患整改,新纳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一年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下半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9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