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2023-12-14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合作,按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分工,推进落实交通运输污染治理任务。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2-14
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称省工信厅)负责省级绿色工厂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并对绿色工厂进行日常监督。
来源:中国石油网2023-12-14
要强化国内勘探,加大风险勘探力度,大力提升探井质量,高度重视油气藏评价工作,实现sec储量储采平衡目标。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12-14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空间协调布局,强化生态选线选址和生态保护设计,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最大限度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来源:上海静安市人民政府2023-12-14
落实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指导和帮扶建设单位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碳排放评价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16.落实碳排放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势,在重点行业排放源层面落实碳减排要求,
来源:静安区人民政府2023-12-13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开展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12-13
建立集群建设、工作推进和评价机制,对被认定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按年度组织开展集群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2-11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识别(试行)》《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对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遥感识别、指导荒漠化区域和湿地生态质量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12-08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对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务、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2-08
二、主要问题(一)养殖业布局优化不足,粗放违规养殖问题突出2021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时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督察发现,台山市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不到位,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意识淡薄,近年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放式养殖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至今,未按有关规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来源: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23-12-08
建立完善新时代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有效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优化并落实好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做好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2-07
3.2 资源使用3.2.1工厂应按照gb/t 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取水定额》(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6
严格落实年度成效评估,按市级效能评价工作指引,对区级每半年评价一次。要求区级对镇(街)每季度评价一次。...制定印发《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效能评价工作指引》,完善市统筹指导、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为落实主体、维管单位为技术服务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污运维管理体系,持续强化农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2023-12-05
做好退化耕地、补充耕地、受破坏(污染)耕地等质量专项监测评价工作。5、重点工程5.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12-05
第二章 规划与利用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2-04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12-0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干扰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等方式影响考核评价工作。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3-11-28
》(桂电交易函〔2023〕133号)有关要求,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对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参与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发布正式评价结果,各相关市场主体可在广西电力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关于发布广西电力市场主体2023年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市场主体:为推进广西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市场风险,根据《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桂电交易函〔2023〕103号)、《关于2023年度广西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