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1-12
符合条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按规定在水电气热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公共服务领域存量项目改造和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5-11-11
广西自治区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日前,广西财政厅、广西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E20环境平台2015-11-10
那么,在这个模式里,无论是否包括管网或者前端收集,政府都是一方面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向居民、企业按污染者付费模式,收取处理费并纳入财政,另一方面转而由财政根据协议以照付不议为原则向环保企业支付处理费用...我们在上述这类市政环保的交集领域,目前采取的都是污染者付费的制度,这是污水处理费收取和亟待建立的垃圾处理费收取的理论基础,这也是今年3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将污水处理费统一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中国网2015-11-05
继续开展涉企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
来源:发改委2015-11-05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5-11-05
来源:新华社2015-11-04
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来源:新华社2015-11-03
来源:华夏经纬网2015-11-02
市物价局解读,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来源:国家认监委2015-10-30
据悉,国家认监委近日将正式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计量认证费收费。
来源:武汉晨报2015-10-28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今年10月1日起,湖北省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包括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来源:质量与认证微信2015-10-21
同时,还有26%的企业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后的支出情况不够透明。...部分省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在推动建立清单制度方面开展了一些自选动作,如福建省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和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重庆市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浙江省公布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0-16
严格落实国家惠企政策,继续加大落实我省减负60条措施,着力落实我市48条减负措施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逐项落实到位;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目录清单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0-15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中国政府网获悉,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来源:长江商报2015-10-14
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介绍,根据国家和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和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交通部门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为企业减负数十亿元10月1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环保厅、交通厅、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各自措施、政策,其中全省交通部门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质量与认证微信2015-10-12
根据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5-10-08
此外,江苏省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财政低息、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对具有先导性的示范工程建设及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支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9-29
同时,财政部已将污水处理费列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9-23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成本调查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