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06-04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1122号)规定,尽快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继续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明确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电网企业免收系统备用费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6-01
(八)拥有自备电厂的电力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相关费用(国家已明确取消的除外)。(九)执行阶梯电价、差别性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参与。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18-05-30
加强售电市场监管试点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加强售电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评价售电市场集中度,对于市场主体利用市场力操纵、扰乱市场价格等行为进行监管,防范违规形成发配售一体化新型垄断,对自备电厂逃避系统备用费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5-29
来源:济南日报2018-05-28
按照上级部署,扩大分布式光伏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免范围,稳步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推进落实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收费扶持政策。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18-05-21
同时,全面清理已出台的电价减负政策,尤其是2017年制定的取消临时接电费、落实城乡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免收余热、余气、余压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督促供电企业全面落实到位,确实减轻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负担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21
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系统备用费标准参照省大工业销售电价中基本电价水平执行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企业的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自备电厂企业按全部变压器窬量(或最大需量)交纳了基本电费的不再交纳系统备用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18
继续清退已向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8-05-18
对此,发改委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5-18
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降低区域电网和部分跨省跨区输电线路输配电价、取消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费等措施,已降价430亿元左右。
来源:新疆网2018-05-18
其中,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方面,电网公司要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等政策,及时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保清费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海南网2018-05-18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认真落实海南省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继续清退已向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8-05-17
其中,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方面,电网公司要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等政策,及时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保清费政策落实到位。...》(新发改能价〔2017〕1810号〕规定,切实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等政策,及时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保清费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17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余压余热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1分。大工业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天津:余压余热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1分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天津市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包含:降低税费负担、降低人工成本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8-05-1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16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余压余热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1分。大工业用电价格保持不变。...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余压余热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1分。大工业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来源:鱼眼看电改2018-05-16
2、电网企业减免自备电厂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收费,以及系统备用费。四、转供电用户的电价文件里除了对电网企业的电价和收费进行规范和降价指导,也对转供电过程中的电费降低做了要求。
来源:遂宁新闻网2018-05-14
对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实施企业电能替代输配电价,鼓励企业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按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