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能源观察2017-11-27
在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通知中: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二是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三是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四是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优势。
来源:能源评论2017-11-07
同时,国家对于发电企业参与增量配电投资有所限制,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