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06-24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2)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来源:驻马店人民政府网站2014-06-20
对未通过节能评估、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上报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得供水、供电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14-06-18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06-17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14-06-16
所有新建燃煤热源须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燃煤锅炉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供电、供水,不得批准实施并网供热。...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供水供电,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新增授信支持。16.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06-10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燕赵都市报2014-05-27
新设园区及时环评审查据了解,今年省环保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强化工业园区、开发区和聚集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新设立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查是工作重点之一。...2008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跟踪评价工作并报省环保厅进行审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通过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2014-05-26
对禁止建设的工业项目和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贵州省政府办公厅2014-05-21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04-08
未通过能评和环评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4-03-19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今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意见。
来源:大河报2014-03-07
来自河南省环保厅的消息显示,不新增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控焦炭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提供土地和生产许可证,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一律停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等,将作为铁律对我省相关企业进行严格规范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14-02-20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4-02-19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02-18
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2.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01-17
来源:中国泰山信息网2014-01-08
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来源:中国环境报 张景杰2013-12-05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3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4年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情况的汇报,讨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送审稿)》,审议并原则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意见。
来源:中国工业报2013-11-29
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2013-11-11
广元市专门出台了《环评审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引进来、退出去,对专家库进行管理。...以一个重点建设项目为例,项目在经过环评审查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出具评估意见,同时向行政审批科转移《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