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2
二、主要问题 (一)建筑垃圾消纳场布局及污染防治规划缺位,利用处置工作推进不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作为环境保护措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立法用语的解释〕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