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9-03
但是,少数检测机构受经济利用驱使,人为制造容易“过检”宣传效应,不惜以身试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最终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9-03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法律责任适用范围】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责任归属】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监管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合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等工作。
来源:昆明市工信局2024-09-03
收到书面整改意见的用户应按照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由此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由该用户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2024-09-03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8.5因建筑垃圾处理、渣土车处置费用等按照《江都区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来源:临沂人大2024-09-02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主要明确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电力企业以及电力用户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条例施行时间。
来源:上海人大2024-08-29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指引性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ABB电气2024-08-28
运营连续性和可靠性是核心任何数据中心的运营商都会告诉你,运营的连续性和不间断的电力供应极为关键,任何中断都可能导致重大影响,包括经济损失甚至法律责任。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2024-08-28
第二十七条【法律责任1】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法律责任5】公职人员在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江西生态环境2024-08-27
本案查处再次警示扬尘管控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24-08-27
有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 提倡省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优化项目建设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对擅自提高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内容,造成严重超概或者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2024-08-26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涉及国家秘密的,其排污许可、监督管理等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从其规定】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违反危险废弃物鉴别法律责任】违反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工业固体废物在完成鉴别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8-22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整改,并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华润燃气2024-08-22
任何伪造我公司印章盖章、伪造我公司授权代表签名的授权书、合同、文件等文字材料我公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二、针对上述不法行为,我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2024-08-22
5.若出现招标价格超过项目承受能力或项目建设条件不具备等特殊情况,则该项目可不执行相应标段的招标结果,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8-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8-21
2、本项目将对人员配备充足、作业车辆机械设备投入到位列为检查考核工作重点,中标供应商如弄虚作假或者严重不达标的将从严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来源:交通运输部2024-08-21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驾驶证的,国家铁路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来源: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2024-08-20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2024-08-19
第二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管理人员法律责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