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2020-07-13
2003年7月—2007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产业经济处副处长、处长2007年9月—2014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司长(2007年2月—2009年7月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6-28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在实际工作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所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原来是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只要是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土地收储前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中国环境2020-06-24
工程管理处处长(1997.09),广州市珠江堤岸防护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区防洪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999—2005年广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其间:2002.09—2003.08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0-06-17
辽宁省还将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与数据中心建设相结合,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效能,拓展教育、医疗等应用领域,提升全社会数字化水平。
来源:汕头Plus客户端2020-06-16
据了解,自2018年8月以来,南澳县紧紧围绕“产业低碳、生态固碳、设施零碳、机制减碳”发展模式,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管理三个层次稳步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作。
来源:生态修复网2020-06-16
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学校、医疗、养老相关的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6-04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8.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25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 不需要进行调查, 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全文如下:...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 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福州生态环境2020-05-25
主动调查《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22
列入《名录》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20
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特此公告。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5-18
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数据可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标志着数据将在未来国家社会的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来源:环境科学2020-05-15
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的地块等过程, 最终实现安全再利用(图 2).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主要包括3类:经普查、详查和监测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 用途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14
一、适用范围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来源:宝武环科2020-05-12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策法规要求,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12
原则上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类用地应后开发;已开发的,原则上应当在有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邻近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类用地再投入使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等地块责任主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08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8号)要求,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梳理2019年1月1日之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