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12-05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梯次有序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细化重点领域行业碳排放目标控制的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十五五”能源、工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草原、公共机构等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和科技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2-05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来源:宁夏人民政府2024-12-05
来源: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12-04
二是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到2030年全市公共机构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0万千瓦。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12-04
《实施方案》指出重点内容为五部分,分别是推进园区全覆盖;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宜装尽装;推进交通领域绿色改造;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2024-12-04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机关、医院、学校、科研单位、监狱、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步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12-03
根据11月14日发布的优选公告,马关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场址在马关县辖区范围内的医院、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屋顶(已经完成配置的范围除外)。...相关阅读:云南马关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2024-12-03
来源:上海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12-03
推进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推动江浦街道零碳示范建设,推广“零碳建筑技术”。...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园区、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批“光伏+”工程。
来源: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12-03
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到2030年全市公共机构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0万千瓦。...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应统筹资源,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
推进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推动江浦街道零碳示范建设,推广“零碳建筑技术”。...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节能改造。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12-02
为推动绿色能源消费更好落地,能源法就扩大绿色能源消费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义务,各方积极参与绿色能源消费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4-11-28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氢燃料电池发电装置,对新购置或更换的氢燃料物流车、环卫车、渣土车、公交车等公共领域车辆及氢燃料备用电源,在招标时给予加分奖励。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1-2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八)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加大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推进绿色公务出行。...鼓励公共机构、大型活动优先采购经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支持发展绿色餐饮,鼓励“种植基地+中央厨房”等模式。
来源:国管局2024-11-27
会议指出,截至目前,各地区约57万家公共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约1.9万家公共机构已纳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累计绑定用电户号约26万个,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全国“一张网”初步建成,
来源:西安发布2024-11-27
从国家到地方,也密集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加快布局光伏在建筑中的应用——《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11-25
具体如下:分类1.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利用公共机构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2.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企业利用居民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来源:深圳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11-25
(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负责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落实本等单位充换电设施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和安全监督管理。...(六)鼓励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小汽车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其中,区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及保障性住房项目按30%小汽车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