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四十二条【施工备案】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通过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七十七条【综合利用】 鼓励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利用设施的技术工艺和污染环境防治措施、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的要求,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和污染环境防治措施,促进资源化利用。...第四十六条 鼓励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利用设施的技术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物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