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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9-09

      (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2014-08-28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安全、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贷款、供电、供水等生产条件。认真清理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13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有关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8

      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和园区管委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4

      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或与规划环评审查结论不一致的工业园区,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2014-07-29

      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新建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环境保护部2014-07-29

      说明相关战略环评成果、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十)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应重点分析大气环境及水环境容量,深入开展生态承载力分析。

      环保部下发《关于做好煤电基地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7-25

      说明相关战略环评成果、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十)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应重点分析大气环境及水环境容量,深入开展生态承载力分析。

      来源:中国电建2014-07-25

      参与全国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中期评估、2013年度全国水电发展形势分析等;积极与水利部、黄委会等单位沟通、协调完成了黄河上游湖口至尔多河段水电规划、开发方式研究报告审查工作;积极协调雅鲁藏布江中游流域环评相关事项,推动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来源:天山网2014-07-21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7-19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财政拨款支出42,124.08 万元,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财政拨款支出8,016.72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等工作支出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2014-07-16

      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来源:万源市人民政府2014-07-09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江西省《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全文(图文版)

      来源:江西省环保厅2014-07-03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 授信和有关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2014-07-02

      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2.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污染物削减替代。

      《鹤壁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2014-07-01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安全、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贷款、供电、供水等生产条件。认真清理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14-06-27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和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2014-06-27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来源:江西省环境保护厅2014-06-26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有关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杭州印发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附77台火电机组减排表)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2014-06-26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2)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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