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4-10-10
再好的环保装备也是用于末端治理,当下,源头减排愈发受到重视,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煤炭利用环节的污染控制,要求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2024-10-10
2024年至2027年,新改扩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到2027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4-10-10
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4.强化科技标准引领。集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2024-10-09
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应用,新改扩建码头100%配备岸电,推广码头新能源港作机械,促进“油改电”,按要求开展低碳水上服务区建设。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10-09
本准入指导意见适用于浙江省新(迁)建、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生产工艺和装备的选择应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有利于清污分流和减少无组织排放。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10-09
现面向全国,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优势互补的原则,选择业绩突出、信用良好、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的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合作。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10-08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4-10-08
主要标的信息1、服务范围(1)供水工程新建最高日供水量7.91万m³净水厂1 座、165万m³沉沙池1 座、输配水干支管约69km、改扩建城北供水厂等,主要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含喀什市纺织产业园、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10-08
新改扩建钢铁冶炼、石化化工、电解铝、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24-09-30
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加快推进绕城高速内(不含开发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达不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含绩效引领)的企业退城搬迁。
来源: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9-30
严格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新建和改扩建水泥、平板玻璃项目满足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水泥、平板玻璃产能,逐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机制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09-30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9-30
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要求,并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9-30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4-09-29
各项目风机台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对应项目给定机位数量,各项目投标容量与对应项目招标容量的差值不得大于投标方案中所投机型的最小单机容量,单机容量≥5mw;2).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输工作,包括场外道路的新建、改扩建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9
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应坚持立足本地原则,匹配济宁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处置需求,其处置的危险废物应以本市危险废物为主要来源。鼓励县市区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试点。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2024-09-29
鼓励支持新改扩建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推动生物质、天然气等燃料替代煤燃料。(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9-27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9-26
沿团风大道、临江一路、得胜路、沿江路等改扩建污水收集管网 67.52km,其中新建 dn300 管网 25.64km,dn500 管网26.82km,dn600管网7.26km,改造污水管网7.8km,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09-25
企业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四十一)定期开展化工园区扩园工作。当年通过扩园认定的化工园区,三年内不再复核和扩园。...整改期间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按照本办法予以重新复核。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