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19-04-29
曹立平:长江入河排污口,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也称之为“两个口子”的排查整治。...长江、渤海排污口排查涉及岸线两万八千公里 将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中国海洋报记者:渤海综合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备受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日前开展了渤海入海排污口以及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请问进展情况如何?
来源:每经网2019-04-29
组织实施渤海入海排污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29
深化涉水重点行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完成105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三是扎实推进净土行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26
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严格落实入海排污口备案制度,深入实施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装、树、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24
51.全面清理非法入海排污口,优化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实行备案制管理。到2019年6月,完成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整治。
来源:中国人大2019-04-22
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做好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4-19
完成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122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4-16
加快清理整治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深化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完善受纳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经纬度坐标信息,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变更登记和新设登记,建立入海排污口信息系统。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9-04-02
在1月开展的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中,无人机飞行小组在试验性排查前共飞行了9个架次,覆盖黑沿子镇大部分区域、临港工业区以及南堡工业区,成像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来源:学习时报2019-03-27
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开展“湾长制”试点。推动2.5万个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圆满完成1881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新建和改造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3-20
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直排海污染源中的工业集聚区污(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19-03-20
加快渤海综合治理,启动湾长制建设,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及达标整治,实行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统筹陆海污染防治,下大力气抓好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重点任务,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加快启动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机制,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行近岸海域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三级管控,强化河口海湾等生态修复
来源:爱青岛2019-03-19
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全市22个入海排污口在全部实行在线监测的基础上,还定期实行人工抽查比对,有效防范偷排或超标排污等行为发生。加大商船现场检查力度,开展进出港商船防污染现场检查1112艘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18
来源:焦点水网2019-03-15
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及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2020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关键词四 保源保护饮用水水源。
来源:中国网2019-03-11
第二件事,在地方工作的基础上,直接组织开展环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因为我们认为,在整个渤海综合治理工作中,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是“当头炮”、“牛鼻子”。...查排口就是排查入海排污口,治超标就是治理那些超标的企业,清散乱就是清理整顿散乱污的企业。在生态保护方面,守红线、治岸线、修湿地。
来源:新华网2019-03-11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中,重点监督11个沿海省份的入海排污口设置和管理、陆源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用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碧海蓝天,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支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11
继续规范提升入海排污口,全省控制在122个以内,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实施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努力改善杭州湾海域水质。7.高标准打好治土硬仗。...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启动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推广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联网,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达到70个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04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取消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即日起,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保留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