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网头条2020-03-09
首先,供电公司会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8项举措”中有这样的表述—— 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2020-03-06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电价政策,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转供电环节阶段性电价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0-03-06
月1日至6月30日、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通过营业厅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安徽省涡阳供电公司2020-03-05
对已按降价前标准交纳电费的企业,加快做好退费或抵减下期电费工作,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0-03-05
要持续推进转供电环节用电加价清理规范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让降电费的政策红利传递到终端用户。
来源:南阳市市场监管局2020-03-0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河南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书,称将进一步加大转供电环节电力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二、各转供电主体应当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文件要求,不得在转供电环节有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国网安徽电力2020-03-04
八、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疫情面前显忠诚,迎难而上显担当。
来源:甘肃电力2020-03-04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该公司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短信推送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的优惠政策,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并对于符合此次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0-03-04
准确解读电价政策,会同当地电网企业掌握本地企业降成本情况,加强跟踪调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委(价格管理处)汇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
来源:德州日报2020-03-03
有问题企业可拨打12345投诉按其他方式收取电费的,转供电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规定执行。
来源:大河网2020-03-03
主动配合政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让每一个客户“应享必享”。
来源:中国西藏网2020-03-03
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努力将电费减免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
来源:国网天津电力2020-03-02
开展客户接电延伸服务,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最佳体验,全力保障京津冀大数据基地等新投资、在建重点项目供电服务;三是用电“更省钱”,定制企业“一揽子”专属节能策略,确保企业足额享受电费减免,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闪电新闻2020-03-02
按其他方式收取电费的,转供电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规定执行。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0-03-02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0-03-02
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和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强企业获得感。联系人:韩琛;电话:0571-87052907。
来源:国网重庆电力2020-03-02
为确保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执行到户,公司将主动配合重庆有关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来源:临沂市发改委2020-02-28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将联合对各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快从严处罚。...详情如下:各转供电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部署,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0-02-28
(二)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宣传、解读,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三)电网企业要持续加强降价政策的宣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主动告知电力用户相关电价政策和办理流程。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0-02-28
配合政府部门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及时反映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增强企业获得感。...政策执行期间,南方电网公司将主动开展阶段性降价宣传让客户应知尽知,逐户计算确认电费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优化电费票据账单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足额将电费减免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