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4-28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部门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财政部门重点检查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情况。...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城市参照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明确推荐的城市名单,按照附件1填写有关情况,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2023-04-26
第十四条【住建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民用建筑应用管理等工作。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4-26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加氢站布局建设、加氢站运营等领域专项资金的具体协调及推进实施。...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 海 市 财 政 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 海 市 交 通 委 员 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04-24
13、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被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其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书面承诺和查实违反上述规定的
来源:绵阳市发改委2023-04-24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4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绵阳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加快推进绵阳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4-21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2023-04-21
项目采购人为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需求为建设配套的垃圾压缩站、建筑垃圾厂,并对配套建设内容、始兴县10个乡镇环卫服务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4-20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装饰装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来源:住建部2023-04-20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20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各相关单位)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2023-04-20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财政部门间上下联动,强化财政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18
第十三条(建设标准)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17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建立任务台账,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17
市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区域。城市停车规划应当规定各类停车场(楼)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国网常州供电等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17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2023-04-13
来源:河南人民政府网2023-04-12
沿黄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黄河河道管理工作。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04-07
第五条【部门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