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11-21
到2026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到202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3微克/立方米。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2025-11-05
同期,全国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29.3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6.3%,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为此作出了决定性贡献。
来源:四川省政府2025-11-03
《行动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重点,确保2025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9.5微克每立方米,力争不再新增重污染天;2026年1—2月,全省pm2.5
来源:西安发布2025-10-24
2024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 16.2%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10-2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户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园区vocs平均浓度下降10%以上,400家企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5-09-18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微克/立方米。1-8月,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5.3%,同比持平,无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
来源:《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08-1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56%,历史性达到29.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减少92%,我国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06-12
2024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29.9微克/立方米,实现同比改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明显下降,近一年来,我市未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来源:十堰市政府2025-06-09
一、大气环境质量目标2025年,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3.5%,完成省下达的重污染天气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总量减排任务。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06-05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比2023年分别下降0.9%、0.9%和4.8%,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上升3.9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和2.6个百分点。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2025-05-14
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以下。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强化截污纳管、河道综合治理,地表水断面ⅲ类水比例保持100%。
来源:新华网2025-05-13
2024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36%,重污染天数下降68%,优良天数比例连续5年达到86%以上,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超过91%。
来源:中国人大2025-04-30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0.9%、0.9%和4.8%,优良天数比率同比分别上升3.9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和2.6个百分点。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04-07
完成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3.3%、重污染天数比率0.2%、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8.3万吨和3.07万吨等目标。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04-03
来源:财政部2025-03-24
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全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2025-03-24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劣ⅴ类水体实现清零,黄河继续保持ⅱ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黄河(东营市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2025-03-18
加强工业废气、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治理,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0%。...持之以恒抓好治气、治水、治土、清废,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6%,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稳定达标,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市前列、公众满意度连续两年全市第一
来源:新华网2025-03-14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下降2.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2%;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0.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2025-03-13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废气治理,全力推动pm2.5平均浓度达到省定目标。持续推进全国水生态修复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