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6
征求意见稿):逐步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纳入市场主体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电力零售市场根据售电合同性质以月度为周期结算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配售电企业与零售用户服务关系不少于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5
6.5结算电费6.5.1配售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结算电费采取费差方式,即:配售电企业结算电费=零售市场售出电费-批发市场购入电费。配售电企业结算电费为配售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中的运营收益。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2-06-15
鼓励有条件的配售电企业依法依规代理企业电力市场化交易。深入实施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绿色电源建设。(七)推进园区低碳生产。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创新集群低碳管理,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配售电企业依法依规代理企业电力市场化交易。深入实施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绿色电源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配售电企业依法依规代理企业电力市场化交易。深入实施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绿色电源建设。(七)推进园区低碳生产。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创新集群低碳管理,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4
(2)对于批发用户和配售电企业,日前申报电量与中长期合约分解电量的偏差部分,按照日前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与日前申报电量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2022-06-13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中提到,市场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0
(三)电费结算协议配售电企业和零售用户签订零售合同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配售电企业、零售用户、电网企业三方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用以明确零售市场结算相关内容。...(一)市场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
来源: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5-17
配售电企业和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用电企业应执行有序用电义务,按规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对拒不执行有序用电的用电企业将取消其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资格。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17
来源:黑河市发改委2022-05-16
来源: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5-16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2-05-07
配售电企业作为被考核主体,同时也享受被考核的激励性政策。...配售电企业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也称之为第二类售电企业或增量配电网企业。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2-05-06
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2022-04-26
结合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落实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分解到配售电企业、工商业企业等责任主体,允许工商业企业超额消纳的绿色电力抵消能耗、碳排放。
来源: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工作微平台2022-04-25
五是加强对配售电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好电力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督促持证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4-21
(二)重要交易规则2020年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修订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明确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2-04-20
越南的电力批发市场已于2019年正式运行,截至2020年底,约四成发电装机已经参与到批发市场中,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和配售电企业可以通过批发市场购买电力。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2-04-18
本办法所指售电公司是指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投资成立的售电公司、独立的售电公司;电网企业是指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企业
来源:能研慧道2022-04-12
的电煤长期合同,并确保电力合同与电煤合同的价格或价格机制相匹配,也可采取合同价格与物价指数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在电力批发市场向下游产品市场延伸的过程中,一方面,国家、地方政府应鼓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配售电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