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02-22
11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使焦化行业成为继钢铁行业全面推行超低排放改造后,又一全方位开展超低评估监测的重点行业。...除重点区域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外,其他非重点区域长流程与短流程钢企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进程也将在本年度加速推进,全流程改造完成与公示企业数量在2023年基础上还将继续实现稳步增长。
来源: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2024-02-18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人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922
来源: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2024-02-04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922
来源: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2024-02-01
来源:柳钢电子采招平台2024-01-19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需要承包方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922号)等,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
来源:柳钢电子采招平台2024-01-18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需要承包方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922号)等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
来源:柳钢电子采招平台2024-01-17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承包人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922号)等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
来源:柳钢电子采招平台2024-01-16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12-08
众所周知,全国性的水泥和焦化超低排放改造意见即将出台,与之配套的《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也于11月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24
,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3-11-09
适用于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污染物的排放源清单编制,用于指导钢铁企业开展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治理和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3-09-28
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2019) 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大气922号)以及《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终止申报或撤销公示的相关规定
来源:中国铸造协会2023-09-26
3.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开展情况(评估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4.针对协会反馈的修改意见,企业进一步整改的情况。5.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结论。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92号)要求,指导督促钢铁企业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并公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5-24
各地组织制定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表,按照“一厂一策”原则,逐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钢铁企业稳定超低排放,规范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5-08
钢铁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并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3-17
需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 环大气〔2019 〕35号 )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 环办大气函〔 2019 〕922号 ) 中超低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21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2-11-11
为规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统一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程序和方法,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并配套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04
(十二)项目应确保大宗原料及产品采用铁路、电动重型载货汽车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5%,其他运输方式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