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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被监察单位”相关结果6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4-19

      监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深入宣传教育。...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在开展监察工作过程中,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树立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监察的良好形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4-08

      监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深入宣传教育。...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在开展监察工作过程中,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树立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监察的良好形象

      来源:工信部2016-03-23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督促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整改和处罚措施。(三)强化舆论引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3-21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督促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整改和处罚措施。(三)强化舆论引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3-10

      五、节能监察机构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是受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监察单位的监督。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3月7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3-03

      监察单位在监察过程中发现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行为,将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监察单位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1-21

      节能监察机构在作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前,应当充分听取监察单位的意见,对监察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监察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采纳。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1-21

      节能监察机构在作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前,应当充分听取监察单位的意见,对监察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监察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采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8-27

      第二十二条(案件移交) 对监察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节能监察机构无处罚权限的,应当依法移交有处罚权限的部门。第二十三条(监察单位的义务和权利) 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8-27

      第二十二条(案件移交) 对监察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节能监察机构无处罚权限的,应当依法移交有处罚权限的部门。第二十三条(监察单位的义务和权利) 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5-17

      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监察工作程序,规范现场监察行为,注意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5-05

      采用书面监察的,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监察单位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监察单位应当按照监察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实施现场监察的,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应当提前五日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书面通知监察单位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5-02-27

      工信部要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注意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督促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来源:工信部网站2015-02-26

      实施节能监察要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注意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树立工业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来源:中国工业报2014-12-09

      首先,节能监察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节能监察不能向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注意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07

      第十六条 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第十七条 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样品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0-28

      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来源:中安新闻2014-10-13

      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行为的,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于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节能监察机构监察工作,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监察单位,如果没有按时整改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2014-07-02

      第十六条节能监察人员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应当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来源:新法制报2014-07-01

      监察单位的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监察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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