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24
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对城区河道、水渠、池塘、道路边沟等进行疏通、清理、修缮,重新恢复其蓄水排水功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0-25
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行洪排涝河道500公里,全面提高城市雨洪行泄通道过流能力。...结合城市分区布局、河流自然条件和雨水汇集渠道,实施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五年内完成城市内河水系治理1500公里,推进城市水系相互贯通、自然流动,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21
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8-30
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5-25
(三)农村水系治理工程典型风貌农村水系由位于农田或农民居住区域的河流、湖泊、塘坝等水体组成的水网系统,承担着行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养殖及景观等功能,是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家乡河和母亲河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4-25
来源:给水排水2021-03-09
景泰涌合流箱涵清污分流后,既解决了清污混溢现象,又明显提升了河涌水质,同时还腾出了涵箱空间,为行洪排涝提供了通道及调蓄空间,消除了景泰涌流域的内涝风险点。
来源:中国水利杂志2021-02-23
一、农村水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农村水系主要指位于农村地区的河流、湖泊、塘坝等水体组成的水网系统,承担着行洪、排涝、灌溉、供水、养殖等功能。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2020-08-31
截至目前,河道、泵站主体工程及沙河桥、滩头桥水下部分已全部完成,泵站具备行洪排涝能力,通过省、市主管部门验收。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9-10-30
据市城区水系办相关负责人李跃博介绍:为改善府河市区段“脏乱差”的现状,有效改善河段内水质,提高该段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恢复改善城区水系生态环境,保定市实施了府河清淤工程。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2019-08-21
②行洪排涝。满足河道百年一遇的行洪要求。③减少淤积。暗涵河底顺水流方向形成顺坡。...本文以a河道整治项目为例,通过暗涵内侧建造截污挡墙、暗涵底部局部抹平等多种手段,达到暗涵内控源截污、行洪排涝、减少淤积的目的,实现河道的综合整治。
来源:给水排水2019-06-21
在满足行洪排涝要求的基础上,保证岸坡的稳定、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进行景观提升。
来源:给水排水2019-04-19
这些工程在建设前都存在严重的行洪排涝问题,两岸建筑凌乱,环境状况恶劣(见图1)。工程建成后非常显著地改善了当时的城市环境,被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见图1)。...造成这一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老城区河道两岸建筑密集,要使河道满足行洪排涝标准和截污的要求,就需要扩大河道断面和沿河两岸敷设截污管线,毫无疑问会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工作,而当时的财力和拆迁安置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来源:中规院水务院2019-02-25
转输初雨进入溢流池后,通过导流墙、截污沟、溢流堰以及池底沉水植物的共同作用,实现初雨的截流、泥沙沉降、生物吸附净化,后期雨水则溢流入河,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21
(三)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加强城市河道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凡是有行洪排涝功能的城区蓄水景观河道,河道管理部门要针对防汛排涝要求,制定严格的汛期水位调度应急预案,针对不同强度的降雨及时调节河道运行水位,坚决避免因河水顶托造成城区严重积水内涝。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1
加快对城市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对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8-14
2.整治方案编制工作有待加强你市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和科学性的认识不足,部分旱季无水的行洪排涝沟整治方案过于简单;部分长期有水的黑臭水体存在污染源调查不彻底、整治方案不系统、工程定量决策不科学的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加快对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对三面光硬质驳岸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5
对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18-05-04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城市规划区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域、蓄滞洪区内的水域、省级河道、行洪排涝骨干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