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联新媒2026-10-16
市场企业的合规转型应对与行业协会赋能作用企业作为低碳转型的核心市场主体,需主动适配新型考核体系,构建常态化、长效化低碳合规与转型体系。...面向未来,需通过国家制度优化、地方精准治理、行业协会赋能、市场主体主动转型多方协同,持续打通转型堵点难点,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序落地,以科学完善的现代碳治理体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10-16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发布重点用能行业储能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10-15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5日,2026世界储能大会开幕式暨主论坛在福建宁德举办,共邀请国际组织代表、国际储能领域机构代表、知名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储能产业链及应用领域头部企业代表和媒体代表等400多位重要嘉宾出席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6-10-15
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推动排污许可第三方服务市场规范。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实施日期)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30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5
引导重点行业领域、关键产业主体建立产品碳足迹观念,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认证机构等做好关键产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技术基础研究,完善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集建设,支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编制低碳地方标准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10-15
能源国资国企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来自政府招商引资平台、行业协会数据库、被投企业运营系统等多源数据,构建统一的“能源资本数字治理与决策中枢”,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连通、知识连通以及能力连通
来源:北极星能碳圈2026-10-14
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发布的统计平均值,覆盖广,但颗粒度粗。实景因子库。基于一手活动数据、实验室实测、工艺建模、质量评估与不确定性分析形成,是真实工艺、真实能源结构、真实生产条件下的实测值。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10-13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去产能平台作用。自治区水泥协会要会同骨干企业密切跟踪、分析全区水泥市场,根据环保、能耗、环境敏感时期、市场情况等因素提出错峰生产计划。
来源: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10-13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在相关标准制定、科技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对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对培育建设单位持续开展服务。(四)强化示范引领。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10-13
一盯住规则窗口,主动参与规则完善办法正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涉及经营主体义务的条款(操作风险自担、履约保障挂钩等)还有调整空间,建议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等渠道反映实操关切;同时跟踪属地风险防范与处置预案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10-12
编制期间,深入21个市(州)、150多个县(区)和100余个产业园区开展实地调研,召开10余场专题座谈会,邀请两院院士、高校院所专家及行业协会学会领军人物研讨论证。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2026-10-12
同时畅通行政、司法、调解、仲裁多元纠纷化解渠道,依托保护中心、行业协会推动纠纷快速调处,强化行业自律自治。打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通道,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10-12
来源:南网50Hz2026-10-10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在广州举办新型电网实际场景开放发布会,以“开放共享、合作共赢”为主题,积极响应能源强国建设战略部署,面向全社会发布首批10个新型电网真实应用场景需求,涵盖电力机器人与固态变压器两大方向,诚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科技创新企业联合揭榜攻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10-10
第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2026-10-09
探索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组建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协会。探索非普查年度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试算,探索服务业多维度综合评价指标,加强服务业大数据监测分析。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10-08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10-08
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