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06
继续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改造,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设施改造工作。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06-05
七、2021年重点工作(一)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严峻复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每日对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区域核酸检测、机场、港口涉外船舶垃圾、进口冷链等收集点的医疗废物以及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8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监督,定期开展船舶防污文书、污染物储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三)实施水生态保护。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05-27
第十七条 参与海上风电场施工、运维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船用燃油,按规定做好污油(水)、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收集与处置,并做好文书记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3
第二十六条来自疫区的船舶或者出现疫情的船舶,需要处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压载水和沉积物的,应当申请海关或者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卫生处理。未经卫生处理的,不得排放和接收。...第二十四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等污染物接收作业,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单位、作业船舶、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以及拟处置的方式和去向等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22
督促船舶依法依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废弃物等垃圾,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定期排查,依法查处整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将民航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民航行业监督执法信息库,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19
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船舶、码头生活垃圾清理整治,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加大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打击力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07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完成时间:2025年)(5)航运、港口企业落实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接收、转运、处置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的行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4-25
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向海域非法排污行为。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4-14
对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在船上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强化贵州省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运用。严格船舶淘汰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2
定期开展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推进观音湖、涪江干流、跑马滩水库等区域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合规分类处置船舶营运产生的水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8
第三十条【船舶污染物管理】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污染物应当依法分类储存,并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第三十三条【船舶含油污水、残油管理】船舶含油污水、残油不得排入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或者船舶垃圾储存容器。船舶含油污水以及残油经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管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17
未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在森林公园从事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的;7.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1-28
对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在船上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行为;强化淮河、沙颍河等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23
督促船舶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依法打击违规排放行为。(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集中整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19
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船舶依法依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废弃物等垃圾,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定期排查,依法查处整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2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对船舶垃圾、水污染物进行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建立转移联单,定期对船舶污染物产生、转运、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1
在全国创新提出、全省率先实现政府购买船舶污染物治理服务的新模式,基本实现船舶垃圾、含油污水上岸处置;完成杭州籍 1191 艘 100-400 总吨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积极推进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0
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改造,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执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6
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改造和船舶垃圾储存容器规范配备,严控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推动港口建设完善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