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10-23
水质监测市场空间统计情况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截至目前,囊括空气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18
第十五条污染地块责任人应当按照风险管控方案要求,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二)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三)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四)发现污染扩散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8
第二十七条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风险管控方案要求,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二)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三)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第二十九条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划定管控区域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28
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来源:安信证券环保公用研究2018-09-19
“十二五”期间累计于县级行政区域建成空气环境监测“省控点”1924个。以全国2851个县级行政区,每个县区设立两个监测点来估计,“十三五”期间新增“省控点”监测设备需求约3778套。...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空气环境监测与治理工作,针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及空气颗粒物,持续加严相关政策,提高排放治理标准,细化监测部署方案,完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监测指标持续增加,监测标准不断升级。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9-04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04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2018-08-23
截至目前,囊括空气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加上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为环境监测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主基调。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8-08-09
目前,以空气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为主体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形成了我国环境监测的基本框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我国环境监测行业正迎来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里程碑发展机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30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管委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两年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编制应急预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3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土壤扰动,制定周边影响区域环境保护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2
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年底前,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0
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对拟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须经治理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进入用地程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9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需要严格管控环境风险的,要在管控区及其相邻周边,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工作,监控污染迁移和扩散情况,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应及时采取相应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0
目前,以空气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为主体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形成了我国环境监测的基本框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我国环境监测行业正在迎来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里程碑发展机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4
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两年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扩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7
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实施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管控措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