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12-05-09
2、电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1955年7月,第一届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
来源:互联网2010-02-01
1978年3月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设立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 1979年2月水利电力部撤销,分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18
第一次是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分管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水利电力部不在其列。...第二次改革是1988年国家成立能源部,同时撤销了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水利电力部、核工业部,分别成立全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工业总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等,并将上述这几大总公司和水利电力部的电力部分移交国家能源部管理
2004-04-30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水利电力部,组建能源部,黄毅诚任部长。 1988年10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