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杂志2017-05-27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并确定价格、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7-05-08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底印发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2017-03-24
针对煤企、电企两者之间的矛盾,国务院在2012年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 5% 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
来源:中国电力报2017-03-02
其中,以5500大卡动力煤535元/吨的基准价格水平,以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模式执行的煤炭中长期合同是重要举措之一,具有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标志性意义。
来源:能源评论2017-02-07
直到2012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终于吹响了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最终号角,从2013年起重点合同煤被取消,煤企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价格。
来源: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7-01-19
2012 年,根据《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一年为一个周期,煤电企业自行消纳的煤价波动比例从 30%调整为 10%。
来源:市场观察家2017-01-09
2012年12月,由于煤价持续下跌,市场价已与重点合同价趋近,电力企业采购重点合同煤炭的积极性下降,煤炭企业长期以来关于取消不公平定价机制的呼吁终于变为现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2016-12-09
此举被看作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也标志着煤电企业合作掀开了新的一页。而随着央企的带头,又有多家煤炭、电力龙头企业签订了中长期合同。
来源:企业观察家2016-12-07
他认为,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有利于煤炭、电力行业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有利于煤炭价格的稳定,有利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可更好地把握去产能的规模和节奏
来源:中国电力报2016-11-16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两大煤企联手五大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协议,这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来源:神华之声2016-11-11
两大中央煤企联手五大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协议,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未来将更加: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价格波动,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健康发展,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利于煤炭价格理性回归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11-10
此次煤电中长期合同签订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许昆林称,一是有利于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社2016-11-10
许昆林说,首批电煤购销中长期合同的签署,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事件。
来源:能见派2016-11-09
对于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8日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认为,这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来源:中国网2016-11-09
许昆林:这件事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2016-09-01
2012年,在《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改委提出完善机制,将周期调整为年度,电企自行消纳的煤价波动比例从30%调整为10%。
来源:中财网2016-08-23
2012 年,在《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改委提出完善机制,将周期调整为年度,电企自行消纳的煤价波动比例从30%调整为10%。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04-20
此前我国于2004年正式施行煤电联动政策,2012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共启动12次( 5次上调和7次下调电价)。但事实上,上述机制并未有效实施。
来源:国家电网杂志2016-03-23
应在电煤市场化改革成功实施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和煤矿通过控股或参股,真正实现煤电一体化,减少煤炭价格周期性大幅波动,促进煤炭、发电行业协调健康发展。向煤炭清洁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的方向转型发展。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6-01-11
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