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8
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2023-09-11
全市环境质量局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评价等级均为“良”,2021年文山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23-08-31
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8-11
第五条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生态环境检测业务,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来源:宁夏人大2023-08-10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十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8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山西省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确保环境质量监测、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地面动态斑块验证、现场核查、管理资料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7-19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07-18
在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挂钩机制,充分运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对水、空气等环境质量变好或变差的市州、县市区分别予以奖惩。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06-20
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公开力度。(三)严肃监督问责。
来源:天津发布2023-06-09
实施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三、更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2023-04-07
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2018—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为“基本保持稳定”。4.美丽同质的城乡面貌逐步显现。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3-28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五是加强噪声监测组织实施《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推动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健全噪声监测与评价标准规范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8
进一步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稳步推进我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03-23
建立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监控数据共享及分析应用,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及数据共享机制,支撑精准治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3-17
7.4.6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包括水环境 、海洋环境 、大气环境 、土壤环境 、 噪声与振动 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等。...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7.4 评估审查核查7.4. 1 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7.4.2 碳排放核查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核查7.4.3 建筑能效与碳排放测评7.4.4 清洁生产审核7.4.5 环境影响评价7.4.6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14
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调度管理,对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通报。5.强化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03
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开展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责任单位:监测应急信访科,各分局)20.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22
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应用机制。切实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监测运行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确保监测与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17
全面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省级边界空气质量监测。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牵头单位:监测处、大气处、水处、监测中心站、驻地方监测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