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厅字〔2018〕37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04-25
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和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环境信用监管,对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的企业环境信用予以加分。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04-11
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各类型碳账户、绿色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建立面向金融机构的信息推送机制。(三)加强统计监测。
来源: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4-04-11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2024-04-07
四、健全环境治理手段,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排污单位规范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信用等级,鼓励排污单位积极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来源:沈阳大东区政府2024-04-01
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大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实际入驻大东区的氢能企业,需同时满足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资质准入与经营监管要求,申报主体未列入大东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大东区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8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3年内不得向上述4家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购买政府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环境信用诚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3-11
产废单位或利用单位在豁免利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因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列为环境信用较差(c级)及以下等级企业的、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4-02-27
强化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严惩”机制,推行环境信用管理,优化“评信+奖惩”事后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应用场景。...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信息公开和供需对接,推进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示范区和周边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制度,协商形成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跨区域应急协同处置机制,研究落实共建共享机制
来源:贵州人大2024-02-26
第五十三条 在本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环境信用记录。建设单位在招标施工单位时,应当将环境信用记录纳入招标条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环境信用等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第二十九条 本省实行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发布制度。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2024-02-22
第六十五条 渭河流域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规定将企业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并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和违法者名单。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四)a类排污单位近2年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包括环境信用)连续为“a”的,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第九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排污单位守法情况、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包括环境信用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排污单位分类执法监管类别的调整工作。
来源:南充市政府2024-01-30
完善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搭建绿色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平台,推动全市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数据在“天府信用通”平台披露,打通银企对接便捷通道。
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2024-01-29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9
排污单位也可以自行登录评价管理系统,查询其环境信用信息、记分情况和评价结果。...第十八条市生态环境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信息进行抽查,通过资料核查或者现场核查的方式核查排污单位以及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派出机构所采集并上传环境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查后填写核查记录并上传到评价管理系统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全面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第十三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等级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次年环境信用评定等级公布后,前一年评定等级自然失效。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一旦被核实有第十一条的情形之一的,环境信用评定等级动态调整为e级和高风险。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6
积极开展《广州市环境信用分级分类动态评价及联合激励惩戒实施办法》(暂定名)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并已完成初稿。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5
第四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及时公开环境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