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0
(三)主要目标2018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各县(市、区)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测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3
第五条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巢湖水资源补偿资金、国开行项目资金等以及社会资本。积极探索采用ppp模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0〕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4〕3号)同时废止。
来源:山东省环保厅2018-07-26
包括:河长湖长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初期雨水收集、约谈和暂停审批、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排污许可管理、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预警、企业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水环境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市场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0
组织开展地表水、乡镇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继续开展跨市界断面上下游联合监测和渭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对水环境监测数据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作出预警。
来源:达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05-31
为建立健全达州市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有序推进河长制考核,完善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强化水环境监管及流域精细化管理,近期,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达州市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8
做好2018年度呼兰河、穆棱河、讷谟尔河、倭肯河四条流域的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工作。在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和兴凯湖等共6个跨界水体继续开展中俄界河联合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10
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一条 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上级人民政府发放补偿资金;水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缴纳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水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8
依据《开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我市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空气质量下降越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4
开展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三)打好净土保卫战。8.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3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印发了《广安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广安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2
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县(市、区)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0
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新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县(市、区)、管委会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断面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烔炀河入湖水质监测断面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烔炀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32号)执行,暂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09
依据《信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县区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0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新安江街口断面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断面按照各自签订的协议执行,暂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9
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县(市、区)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02-24
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省辖市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