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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能源报 王晓岚2013-08-21

      但他同时认为,没有原子能法,不仅核安全局作为独立监管部门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确立,核安全、核安保、核保障、核应急、损害赔偿等基本法律制度也没有得到确立。

      来源: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2012-03-29

      2.7 建立核安全基金在加强相关核事故预防的同时,需要及时完善中国损害赔偿机制和损害赔偿的法律建设。...可以参考乏燃料处置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建立核安全基金,用于做损害赔偿的补充。通过这样强制性、低费率、长期性的征收机制来支持应对核事故发生时的资金问题。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2-03-28

      《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认为,可以参考乏燃料处置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建立核安全基金,用于做损害赔偿的补充。核安全基金应由第三方管理,实行审批、支出两条线。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1-12-29

      现在《原子能法》处于制定过程中,损害赔偿更是无法可依。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及早做好顶层设计福岛核事故让损害赔偿成了日本的棘手问题,但日本政府依照《原子能灾害赔偿法》,已经进行了相关的赔偿事宜的解决。

      来源:中国核工业报2011-12-16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作为福岛核事故的损害赔偿主体,需要承担数以亿计的赔偿费用。该公司正在通过出售资产来筹措资金,但是已表示不会出售海外铀资源股权。

      来源:环球网2011-12-14

      据悉,早在9月,日本政府就已经成立了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来负责筹款相关事宜。为了能够让电力业界共同承担这一赔偿责任,日本政府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所保有的核电站发电量进行金额分配。

      来源:中国保险报2011-11-17

      无论是损害赔偿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的核责任立法,国际核损害责任法律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扩大核电运营商的赔偿责任和范围。(1)核损害定义范围扩大 。...(2)损害赔偿限额大幅度提高。核电站营运者对每次核事故的赔偿限额提高到7亿欧元。有些国家,如瑞士,已率先修改了国内法以满足新公约的要求,甚至有所超越。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1-10-24

      日本专门成立了损害赔偿促进公司以支持东京电力公司的核事故赔偿。

      来源:国际商报2011-05-30

      但由于面临的赔偿数额巨大,据估计赔偿总额或超10兆日元(约合1200亿美元),依靠核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目前规定是每个核设施必须投保600亿日元,约5.4亿美元)和损害赔偿补偿合同显然难以应付,可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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