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5-23
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维护)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机动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管控,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5-2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9
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行动,确保5-8月份重点时段臭氧污染不反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3
以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各县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等为抓手,强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1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难度大,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风险凸显,多污染的协同治理仍需加强;湟水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面临新的挑战,污水处理方式、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尚不能满足实际管理需求;遗留污染地块的治理资金仍待解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6
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治理扬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和矿山扬尘整治,降低区域降尘量。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02-15
以全力抓好每一轮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作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核心抓手,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夏秋季聚焦臭氧污染,持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主的冬春季攻坚行动、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和移动源污染治理为主的夏秋季攻坚行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8
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加大低(无)vocs(名词解释8)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力度,控制无组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1-04
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传输分析站,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等工业污染源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涉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应结合排放特征设置vocs自动监测站、vocs厂界泄漏报警装置及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2-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及生态环境部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相关要求,鼓励、引导企业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产品和原辅材料,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7
开展餐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餐饮行业进行集中监督管理,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专栏5 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重大工程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11-24
强化落实国家、省、市治理要求,指导企业规范检测与修复行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措施进行完善和整改,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1-11-09
北极星vocs在线获悉,日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发布了关于《土壤气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快速筛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对《土壤气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快速筛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并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完成公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8
以石化、化工、制药、印刷、涂装、家具、制鞋等行业为重点,以湄洲湾石化基地、古雷石化基地、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厦门市岛外工业园区、漳州市周边工业区和台商投资区、莆田华林和西天尾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巩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
来源:VOCs前沿2021-10-28
在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与减污降碳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替代二氧化硫列入大气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vocs污染防治将成为大气污染控制的关键与重点。 2021年10月23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21
强化工业窑炉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来源:土行者2021-10-20
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以北京某搬迁化工厂为例摘 要: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
来源:航天凯天环保2021-09-30
喷涂废气是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vocs)重要来源之一,主要包含漆雾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其治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涂装行业发展。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22
2021年,为进一步做好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行动,乌海市于4月2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乌气综治办〔2021〕1号),对2021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