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政府2026-06-26
对土地整理、搬迁撤并村、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等拆迁项目,相关部门要督促实施主体在工程实施前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产生核准,并及时组织清运或就地资源化处置,坚决杜绝就地堆存等现象。
来源: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6-06-25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开展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持续推进管网现状评估和修复。
来源:驻波黑使馆经商处2026-06-23
自今年1月1日起,欧盟全面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对进口电力等产品征收碳排放补偿。此前欧盟一直采用国际能源署默认排放值,因保守估算和缺乏精确数据而导致征收税额偏高。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06-23
明确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机制。第三章:设施运行要求。...第十一条 市、县级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机制。
来源:辽宁省政府2026-06-22
对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大力推行房票安置。房票在本市范围内可按规定购置商品房。进一步完善房票安置管理平台系统,提供优质房源,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6-18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2026-06-18
落实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落实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放地方政策,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合理确定地方附加税税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来源:环球零碳2026-06-17
frontier economics和iisd的估算表明,如果将cbam应用于所有下游汽车产品(包括成品车在内的整个汽车价值链),到2034年,相当于对中国出口的此类产品征收约4.6%的从价关税,对日本和韩国则征收约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6-16
在税收政策方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购税、免征车船税。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6-16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是为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而随电费征收的法定基金,属于预期明确的固定政策性支出。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6-16
第十二条 公开竞价的起始价格由出让方确定,不得低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第十九条 出让方通过排污权交易系统委托交易机构组织协议出让公示。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6-06-15
欧盟cbam已于2026年1月正式进入征收期,钢铁首当其冲;国内方面,一方面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60%碳减排红线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另一方面钢铁已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正从隐性成本转为显性的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6-06-12
生活污水方面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综合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增加因素动态调整,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尽快实现应收尽收。
来源:新华社2026-06-11
规范地方土地征收工作,强化征地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征收符合公共利益、征地程序依法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6-11
情形三还是上述需量基本电费用户,如果当月需量基本电费没有超过容量基本电费,那么征收系统备用费,方式3选1。...第1种按照自发自用电量进行收取,不同电压等级对应不同的征收价格。第2种按照约定的系统备用容量全时段收取,也就是备用容量×容量电价。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2026-06-03
如今,欧洲监管机构已经拥有更强的执法权限,包括在港口拦截货物、禁止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对高碳行业征收高额成本,以及对未经验证的环保宣传和绿色标签实施严厉处罚。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6-01
第3周期的政策调整较大,原本放置于输配电价中的随工商业电量征收的费用开始单列,如线损费、抽水蓄能容量费等。同时公布各省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并增设系统运行费这一大项。
来源:国务院2026-05-29
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做到征收补偿到位、项目资金平衡。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合理工期和建设质量。(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6-05-28
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按照本市《关于明确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