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部2026-10-2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智能制造处)。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20
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根据需要对专项规划相关项目及时进行调整”的要求,经研究并征求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按程序公示无异议,我们原则同意调出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10-20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申请进行核实后作出结论,并告知异议申请人。...第二十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或者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10-20
电力交易机构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申诉申请处理;情况复杂的,应在1个月内完成申诉处理。仍有异议的,可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协调解决。...第十一条 在公示期内,受评经营主体、其他市场成员对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有关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明材料。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10-20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10-2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智能制造处)。
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10-20
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联系电话:0871-63610515。附件:昆明市2026年度第二批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0月16日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6-10-19
申请人对竞配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竞争配置工作机构提出。竞争配置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申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依法处理的,市(州)人民政府将竞配结果的项目法人建议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确认。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并向省政府报备后将结果通知市(州)人民政府。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2026-10-19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合法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得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采光、日照等,且利益相关人无异议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6-10-19
第十二条 电力用户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电力现货市场电量清分和结算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第十三条 售电公司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电力现货市场电量清分和结算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6-10-19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刚,0315-7585968,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晋泉,0311-69052068。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10-19
通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预拨40%资金;园区方案实施期满后市经信局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后续资金。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10-19
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311-87902541。附件:拟认定2026年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名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19日
来源: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9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我委将在收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9
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至银川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和发展科(银川市行政中心303室)。附件:银川市2026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9日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6-10-19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制造业绿色发展处。
来源:易能智招2026-10-19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10-16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我局计量处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10-16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