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9-14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从事废弃电子产品、废弃电池、报废机动车、废弃轮胎、废塑料等再利用的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技术、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设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16
泰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引进的台资企业之一,现主要采用向私营企业收购的方式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近三年内已回的收废弃电子产品共计70余万台。
来源:全国能源信息平台2021-07-10
陕西凡可在省内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如含油污泥、工业废油、含有价金属废液、废弃电子产品等,原则上不允许向省外转移,因处置类别或技术等原因省内不具备处置条件的,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据转移计划提出转移申请
来源:东吴环保公用研究2021-06-09
废弃电子产品报废量被低估,从静态拆解量/销量可看4年5倍空间,比消费品更稳定。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06-04
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废弃电子产品、废铅蓄电池、废钢、报废汽车、废塑料回收利用水平,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来源:甘肃人大网2021-04-01
第二十七条 从事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电池、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土壤污染。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
来源:环评互联网2021-01-25
陕西 凡可在省内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如含油污泥、工业废油、含有价金属废液、废弃电子产品等,原则上不允许向省外转移,因处置类别或技术等原因省内不具备处置条件的,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据转移计划提出转移申请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21-01-06
其中,将于2021年1月1日全面禁止的“洋垃圾”政策,包括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子产品、废塑料瓶等,该政策的影响早于2018年开始显现,据中国造纸协会发布的《中国造纸工业2019年度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8
来源:金华生态环境2021-01-06
废弃电子产品是如何拆解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总共分几步?空气环境质量如何开展自动监测?这些答案在参观环保设施开放单位中都可以得到。
来源:绍兴日报2020-12-08
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纺织类、废弃电子产品等。
来源:川报观察2020-08-17
在推进融合共享形成协同生态方面,将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包括回收设施融合、收运处置业务融合以及推动行业服务融合;同步推动再生资源行业仓储配送绿色发展,建立安全、高效、环保的现代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4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采取押金制、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处置废旧汽车、废弃电子产品、铅酸蓄电池、锂电池、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农药包装物等固体废物。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07-13
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来源:红网2020-07-13
同时,通过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2
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来源:新华网2020-05-06
这份报告因为奥运会的推迟晚了一个多月发布,报告涉及大众参与或者关心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使用100%可再生能源发电;第二,奥运会火炬接力的火炬全部利用氢能源;第三,奖牌金属全部来自废弃电子产品
来源:金杜律师事务所2020-05-06
三、强化了对建筑垃圾、污泥、废弃电子产品和生活垃圾的监管1、细化了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义务解读新固废法设专章新增了对建筑垃圾、农业固废等规定,在保留了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4-15
第二十五条【废弃电子产品、废旧电池等再生利用污染防治】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污染土壤环境。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3-11
加强含重金属废物的收运与处理管理,按省统一要求,逐步建立生活源类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废弃电子产品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2-09
第十七条 从事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电池、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