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05-23
现行《中央定价目录》明确天然气直供用户的用气价格为市场调节价,有相关需求的天然气直供工业用户可直接通过供需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协定用气价格;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实行市、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4-04-29
为健全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提高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 《湖南省定价目录
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2024-03-12
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定价权限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4-03-07
公布实施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重新制定《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景区门票、景区内垄断性交通运输等价格监管。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3-04
修订贵州省定价目录。二是稳步扩大开放型经济规模。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4-03-01
〔2024〕3号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为做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2月27日一、本监审目录不包含中央监审项目内容,在我区范围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审项目、监审内容一律按中 央定价目录执行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4-02-28
发布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实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2-0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2-01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4-01-16
详情如下: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省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发改委,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5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明确初始排污权定价权限并纳入省级定价目录。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3-11-21
经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差异化定价的建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定价管理。
来源: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贵州省听证目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我委按照定价程序开展了调价的相关工作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依据本省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具体收费价格和收费方式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在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内协商确定。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3-10-08
气价联动由省、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实施。...以《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区域为单位,当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及以上,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3、联动周期。
来源:宜宾市发展改革委2023-09-13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经我委会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关于明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31-8220237附件:《关于明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13日附件关于明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依据《四川省定价目录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3-08-30
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河北省定价目录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3-07-27
详情如下:关于核定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十八合同年价格的通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3-07-1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道天然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城镇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 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3-07-06
第三条 管道燃气配气和销售价格定价权限按照《贵州省定价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