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8-15
第十二条【限期达标规划】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时,依法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04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规划措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03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规划措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4-17
重点区域所在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达标规划,按照自治区和本市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查阅、下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17
来源:《中国电力》2019-04-03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3-13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未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环评互联网2019-02-13
,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回复讨论】本次导则增加了不达标区达标规划的要求,但达标规划,不是由大气导则首次提出的,而是引用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法规条款:原条款摘录如下: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24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二)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1-24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及经济、技术条件,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五条未达到国家或者本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02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18-12-30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5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本自治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以及经济、技术条件,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或者本自治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期限要求以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阶段目标,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保证本市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十五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
来源:化工7072018-12-14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8-12-11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2-11
gb 14554-93标准依据1982年颁布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中划分的一类、二类、三类区标准,将恶臭污染物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不同区域的排污单位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来源:水泥窑协同2018-12-10
来源:山西人大2018-12-10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