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8-07
对技术路线合理、环保技术成熟适用、按改造时限计划实施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8-06
一、资金支持项目情况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8-05
在国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确按超低排放完成进度分类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完成a级绩效评定的水泥、焦化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技术路线合理、环保技术成熟适用
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07-31
申报材料包括:1.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排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资金投入证明(发票及相关支付票据、银行流水等复印件)。3.企业证照(营业执照、排污证等复印件)。4.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07-18
关于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笔)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45号),市财政局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2024-06-26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8
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省上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63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7
鼓励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于入库项目优先安排资金。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改造,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形成正向激励。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4-05-16
加大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效益,对年度大气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人工增雨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老旧车淘汰、第三方考核、扬尘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事项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6
将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资金补助。
来源:长治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3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04-25
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14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将省下达我市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2024-02-27
强化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空气质量改善联动机制。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本级投入力度。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5
将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按规定予以资金补助。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2-29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1.4亿元,包含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拨资金、监测能力建设经费、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经费等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7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包头市亿江铝业有限公司除尘系统改造项目等16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按照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省上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31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