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17
退出运营的项目,其直连电源在设区市、电网企业落实接入条件后可重新申报建设计划,重新接入公共电网,并可作为增量项目参与机制电价竞价,机制电价执行期限的起始时间为直连项目电源首次发电时间。
来源:电联新媒2026-07-16
136号文明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和增量项目,此前投产的为存量项目、此后投产的为增量项目。通过“存量托底、增量革新”的机制,兼顾改革推进与行业稳定。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7-16
存量项目可逐年下调兜底电量比例,平稳适配市场化转型节奏;增量项目普遍设置十年左右的电价保障周期,兼顾产业培育与市场化改革推进。...不同于东北、西北,蒙西区域新规以2025年6月1日为分界,此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暂不新增政策兜底机制电量,全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化属性更强,但整体绿电交易活跃度依旧偏弱。
截至目前,29个省(区、市)完成首次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竞价结果体现了各地资源禀赋、消纳能力与电价承受力的差异:东部地区价格稳健,西部地区理性承压。三是分区分类科学合理。...全面加强新能源增量项目的前期电力市场分析,“一项目一策”提高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改革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全面强化体系建设。市场化改革要求企业建立更加系统完备、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
来源:电联新媒2026-07-15
通过衔接现有保障性政策稳住存量项目预期,以“竞价博弈”激活增量项目效率,巧妙平衡了“稳预期”与“促竞争”的关系。
来源:朗新能源研究院2026-07-14
首先,要判断所投资项目是存量项目还是增量项目,存量项目不开展竞价,其可以享受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比例由政策直接规定,但是对于增量项目,必须通过参与竞价才可能获得机制电量资格。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7-13
龙源电力也将采取一系列行动方案保障收益,主要包括:以提升营销能力为着力点,全方位建强营销工作体系,全方位强化市场营销创效;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形势,实施“五位一体”营销体系;紧跟各省“136 号文”实施方案,系统评估对存量及增量项目的影响
来源: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2026-07-13
会议强调一要以优质增量项目筑牢长效治亏根基,严守项目效益边界,从源头遏制新增亏损;二要深化场站“评诊治”专项行动,推进区域集约化运营,深挖存量资产效益潜力;三要主动对接各级政策红利,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提标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7-10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7-07
对于增量项目而言,大部分项目的机制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基本在六成左右,可以保障项目的合理收益。...不过,叶小宁提醒,从全生命周期来看,远期面临的电价下滑风险较大,机制电量保障期过后,增量项目需要完全参与市场竞争。
来源:电联新媒2026-06-25
2025年11月,《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存量项目、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和执行期限进行了分类,同时完善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交易体系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06-25
与此同时,2025年初,分布式光伏新的管理办法以及“136号文”相继发布,光伏行业生态由此改变,使得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收益预期被打破,增量项目的商业模式面临重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随之激化。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6-24
随着136号文后增量项目全面进入市场化竞争,电价下行、收益不确定性上升,也影响了投资积极性。他建议光伏行业要转向以负荷和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即不仅要“建得好”,更要“卖得出”。
来源:国家电投中国电力2026-06-23
成员单位是集团在该区域战略规划落地的核心支撑,要立足属地深耕区域市场、拓展增量项目。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6-06-17
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直接或由聚合商聚合后统一参与竞价;未参与竞价的增量项目不纳入当次机制电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直接或由聚合商聚合后统一参与竞价;未参与竞价的增量项目不纳入当次机制电量。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6-16
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直接或由聚合商聚合后统一参与竞价;未参与竞价的增量项目不纳入当次机制电量。...第十六条 执行期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根据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合理确定,在每年竞价通知中发布。
来源:新能源云2026-06-15
6月12日,黑龙江省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公布。公告指出,2027年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批次分场组织,上半年批次仅组织风电项目竞价,同一项目仅可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参与竞价项目应结合建设情况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6-15
增量项目(包含 2025 年已竞价成功的增量项目)机制执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具备差价结算条件并开展差价结算的月份,执行期限以《实施方案》为准,并累加扣除因未按承诺期限全容量并网考核的月份数、超期进入商业运营的月份数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6-10
增量项目以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并入选后,竞价结果生效日期为准;存量项目以《实施方案》印发日期为准。2.进入电力市场。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确认的新能源项目注册入市日期为准。3.进入商业运营。...(二)机制执行期限增量项目机制执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具备差价结算条件并开展差价结算的月份,执行期限以《实施方案》为准,并累加扣除因未按承诺期限全容量并网考核的月份数、超期进入商业运营的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