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9
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用地,应优先列入用地计划,确保设施能够及时落地。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7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项目建设地址、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批准前,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予以公示。
来源:报刊荟萃2020-04-17
区县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街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应当兼顾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3-24
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计划,明确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1-09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八条【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示范和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1-28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1-22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来源:三秦都市报2019-08-02
委员建议: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陕西省住建厅:加快市县两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陕西省政协委员崔彬在第922号提案《关于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中提出,应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上出台指导意见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07-18
省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旅游、财政、教育、卫计、公安、交通、住建、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生活垃圾转运
来源:齐鲁网2019-07-15
资金、用地、收费、激励……多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保障督促各地落实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保障试点工作推进;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用地,确保设施能够及时落地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06-26
大型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单位应当设立公众开放日,配套建设相应的参观、宣传设施,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
来源:江南晚报2019-06-18
来源:福建人大网2019-06-05
第十六条【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确需关闭、闲置、拆除的,应当依法核准,并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来源:上海发布2019-02-20
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规划(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应当包括生活垃圾管理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来源:上海人大2018-11-22
经确定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以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商务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域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以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05
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老旧小区改造必须落实抑尘措施,城管部门从严审批建筑垃圾转运处置,严禁上路抛洒、随意倾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6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环土〔2017〕390号关于跨省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执法局):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05
市、区两级政府要依法履行义务,及时支付垃圾转运、处置服务费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因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及负责人变更等情况影响履行。...物价部门应按照严控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遵循全成本核算原则,明确成本边界,定期组织成本核算和监审,动态调整垃圾转运、处置价格,保障垃圾处理产业正常运行。(三)总结推广经验。
来源:浙江在线2017-06-05
征求意见稿强调,市、区两级政府要依法履行义务,及时支付垃圾转运、处置服务费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因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及负责人变更等情况影响履行。
来源:环卫科技网2017-05-23
这些做法通过多年实践,已经取得较好的效果,对于本市建立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环境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些思考环境红利时代已结束,环境修复时代正开启。...二是区县垃圾转运处置设施项目规划落地难,进展缓慢。由于垃圾导入对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负面影响,同时市属设施对转运处置垃圾的收费仅考虑投资运营成本,未考虑对所在区域环境补偿。